图书简介[ 滚动 - 展开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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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麓书院在湖南长沙。北宋开宝九年(九七六),潭州太守朱洞创于岳麓山下。大中祥符八年(一〇一五),宋真宗亲自召见山长周式,亲书“岳麓书院”匾额。南宋干道元年(一一六五),湖南安抚使知潭州刘珙重建。三年,朱熹来访,与张栻论学。元至元二十三年(一二八六),潭州学正刘必大主持重建。至正十八年(一三六八),毁于战火。明成化五年(一四六九),长沙知府钱澎重修。弘治七年(一四九四),长沙府通判陈钢重建,恢复旧貌。至明末,毁于战火。清顺治九年(一六五二)巡抚彭禹峰聘刘自烻为山长,招生复学。康熙二十六年(一六八七)赐“学达性天”额及经史诸书。雍正十一年(一七三三)被列为省会书院,得朝廷赐帑。乾隆九年(一七四四)赐御书“道南正脉”额。道光十三年(一八三三)巡抚吴荣光设湘水校经堂于院内,专课经史,以经义、治事、辞章分科试士。
明代岳麓书院学术仍以朱张之学为正宗。明代正德九年(公元1514年)首修《岳麓书院志》,嘉靖、万历、崇祯三次续修。正德以后,王阳明及其弟子先后至此讲学,传播心学。此本为南京图书馆藏明代崇祯时期刊刻的岳麓书院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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